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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黑龙江新闻2月17日电(李鹏 记者 刘锡菊)近日,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经过一个月的追踪侦查,斩断一个以办理分期购车名义诈骗车辆并销赃的犯罪链条,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,收缴手机、银行卡等作案工具,追回被骗重型半挂牵引车辆两台,涉案车辆价值近百万元。
一月初,平房分局接到辖区内某融资租赁公司报案,该公司以“售后回租”模式办理分期购车业务中,两辆汽车销售后被客户恶意断供,车辆定位系统被破坏,购车客户及车辆均下落不明,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。
民警经调查发现,该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,约定由该融资租赁公司以客户名义向汽车厂支付购车款,待从车厂购得车辆后,该公司通过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,由客户向该融资租赁公司转让车辆所有权,再由客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回租车辆。
这种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买车的服务,在购车时,客户零首付,只需交付车辆上户等手续费。该融资租赁公司在办理客户分期购买车辆业务时存在风险,极易造成损失。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这样的漏洞,雇佣“背户人”买车,自己仅支付上户手续费后,就将车辆开走,随后故意断供,将车辆变卖。
将案件脉络理清后,在市局刑侦支队统带下,平房分局成立了由张秀国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,统筹决策、全力攻坚,在相关部门警种的支撑下,分头出击,一组侦查员赶往“背户人”李某洋老家牡丹江市将其抓获;另一组侦查员追踪被骗车辆至山东省,通过车辆的驾驶人信息锁定销赃人员郭某和王某昌,但因其二人常年活动在山东、云南等地,行踪不定,抓捕难度较大。侦查员们趁二人春节返乡回牡丹江市期间将其一举抓获。
经讯问查明,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间,犯罪嫌疑人徐某宝为牟取暴利,雇佣收入差、学历低、无购汽车意愿和能力、但社会征信较好的社会人员李某洋 ,姚某波作为“背户人”,并向二人支付1万元好处费,由“背户人”他们冒充购车人以“售后回租”方式购车。徐某宝在骗取车辆及全套购车手续后,故意断供,迅速将车辆转卖给销赃人员郭某和王某昌,而自己则携款逃匿。被骗车辆则由郭某和王某昌两人销往山东、云南等地,欲过境到老挝出售。
目前,“背户人”李某洋,销赃人员郭某和王某昌对犯罪行供认不讳,均被平房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两台被骗重型半挂牵引车辆已被追回,涉案价值近百万元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(完)